我校成立船舶与海洋法律研究所

时间:2009-04-10作者:文章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浏览:1265

  经过研究论证,“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法律研究所”前不久正式成立。这是自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特色办学,抢占学科制高点理念以来,我校提升办学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

人文社科学院院长姜相志教授任研究所所长,法律系主任罗猛教授、副主任丁玮副教授任副所长。研究所比照重点实验室模式,依托人文社科学院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研究所下设船舶企业法律制度与纠纷解决机制、海上船舶运输与保险法律制度、船舶与海洋环境法律三个主要研究方向。研究内容涉及船舶企业与知识产权保护、船舶合同法律理论与实践、海事争议解决制度、海洋权益法律保护等多个方面。姜相志所长表示,通过研究所这一组织形式,学院将努力建立起与我国船舶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管理部门的联系,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船舶与海洋法律领域国内领先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相信此举不仅会进一步推动我校法学学科向学校主体学科靠拢,而且作为一个新拓展的研究领域,将增强我校在三海一核领域有更多的话语权。

                                    (人文学院 罗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