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8-09-20作者:文章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浏览:2610

各有关单位,课题组负责人:

为确保我校“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研究质量和进度,研究决定,对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进行一次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指导、促进工作。推进我校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使课题研究上水平、出成效。

二、检查范围

1.学校“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

2.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

三、检查内容

1.“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的开题情况;

2.“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

3.“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的阶段总结与成果情况;

4.“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的教育教学效果情况;

5.课题组建立课题研究档案情况。

四、检查方法

1.课题组负责人根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填写《“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连同中期研究报告和发表论文复印件由各院系于2008924前统一报送学校高教研究所(1号楼 716室 电话:82519434)。

开题报告未交的,此次一式三份同时上交。

2.学校根据情况对有关院系或课题实施抽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院系把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课题组,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