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已开题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的博士生,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预答辩申请,学院定于2010年12月下旬统一受理。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修订) 2.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方式相关规定 3.人文学院关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