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关于基层党支部书记的任职决定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学院教工党支部分设院直机关、社会学系、心理学系、法学系等四个党支部,经学院各党支部推荐,全体党员投票选举,党委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同意:
张辉同志任院直机关党支部书记;
刘沫茹同志任法学系党支部书记;
张妍同志任心理学系党支部书记;
那瑛同志任社会学系党支部书记。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关于基层党支部书记的任职决定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学院教工党支部分设院直机关、社会学系、心理学系、法学系等四个党支部,经学院各党支部推荐,全体党员投票选举,党委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同意:
张辉同志任院直机关党支部书记;
刘沫茹同志任法学系党支部书记;
张妍同志任心理学系党支部书记;
那瑛同志任社会学系党支部书记。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