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编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学院党委坚决执行工作细则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指导方针,特安排相关培训活动作为本次第36期预备党员短期集中培训内容。
一、培训意义
贯彻落实中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及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要求,开展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增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了解,提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纪律准则等的了解程度,提升发展对象的党性,保证学院预备党员的质量。
二、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12日,2016年11月13日,2016年11月15日。
三、培训地点
11#0144中教室,军工纪念馆。
四、参与人员
学院党务辅导员、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党建中心组织人员、学院第36期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五、培训内容
1.视频培训:以苏共亡党亡国的历史教训为学习重点,观看《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纪录片,并结合每集内容安排交流讨论,在交流讨论的过程中增强对苏共亡党历史教训的理解,启发发展对象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对于加强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演讲培训:由党支部党员或预备党员为发展对象讲解,即“解读一段党章、讲述一段党史、讲述一个身边优秀共产党员事迹、讲述一段学习心得”,打破党课讲述存在的呆板、参与度较低的问题,提高大家对党的知识的了解。
3.专题培训:即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采用专家党课学习与讨论交流的形式进行专题培训,增强发展对象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了解,坚定发展对象对党的政治信念不动摇。
4.实践培训:带领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参观学校军工纪念馆,在参观及听取讲解员讲解的过程中回忆学校发展历史,感受我校老一辈党员在建校进程中历史事迹,在潜移默化中对发展对象进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信仰,不忘历史,继续前进。
六、活动具体安排
项目 | 培训内容 | 时间 | 组织人员 |
视频培训 | 苏共亡党视频前4集 | 11月12日8:00―12:00 | 张义松 胡耀川 |
苏共亡党视频后4集 | 11月12日13:30―17:30 | 冯文慧 艾俊颖 | |
演讲培训 | 演讲培训前2讲 | 11月13日8:00―12:00 | 马 静 刘 � |
演讲培训后2讲 | 11月13日13:30―17:30 | 李鸿霞 李 佳 | |
专题培训 | 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 | 11月15日8:00―12:00 | 吴文霞 |
实践培训 | 参观军工纪念馆 | 11月15日13:00―17:00 | 吴文霞 |
七、注意事项
1.新闻宣传:每次活动都需安排专人进行拍照、新闻宣传。
2.人员签到:采用点名式签到、拍照签到、随机抽查签到相结合的签到方式,保证参与人数,保证培训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活动总结:在活动结束后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并存档。
4.因故不能参加手写请假申请交至学院,学院另行安排。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党建中心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