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3-03-28作者:文章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浏览:1232

提高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过程管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协调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相关问题

组长: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各专业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

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立题、选题

(一)立题的基本要求

1.立题必须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力求巩固、深化和拓宽学生所学知识,能够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独立工作能力。题目应力求多样化、内容新、有特色,要留给学生创新空间。

2.选题来源有专业实践、科研课题、自拟或其他;论文工作基础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应低于 50%,选题来源自拟比率不应高于30%。

3题目应难度适宜,工作量饱满难度和工作量应与学生的知识、能力和实践条件相匹配,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4.立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水平和能力的基础上  得到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5.题目不得与往届毕业设文题目重复。

6.毕业设计(论文)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二)选题

    指导教师拟定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立题论证书》,各专业负责人组织专家根据立题的基本要求进行审核,题目经审核合格后,指导教师进入系统进行填报,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在系统审核,教学副院长进行终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采取学生自愿选择与导师分配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学生一人一题。对于学生已选择的题目,指导教师须根据立题论证书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工作任务书》,任务书中对任务的描述要清晰、详尽,并在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开始前发给学生。任务书填写完成后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要经过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开题阶段

(一)开题报告会由学院统筹,各专业负责组织实施,聘请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评委,评委不少于5人。

(二)学生根据所选题目的任务书,依据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查阅的资料,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生参加开题报告会,用PPT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论文题目、研究背景、工作计划等,时间不少于5分钟。评委根据学生论文题目研究背景、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检查,评委通过对学生的汇报情况进行检查。

(三)学生通过开题进入下一个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开题须重新准备开题报告,再次开题,直至开题通过。两周内开题仍不合格的学生,则取消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资格,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四、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报告会由学院统筹,各专业负责组织实施,聘请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评委,每个小组由3位(含)以上的专家和1位秘书组成。

学生PPT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进行陈述和汇报,时间不少于5分钟。中期主要检查三个方面内容分别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毕业论文系统填写情况评委根据学生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并提问。

通过中期检查的学生进入下一个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学生则进入二次中期检查,二次中期检查仍未通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五、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一)学院通过评阅工作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论文评阅环节启动前,需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如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不合格,则不能进行论文评阅和答辩。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要求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由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指定,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定。

(二)评阅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综合训练基本要求的情况论文的难度、工作量饱满程度及完成质量文题相符、内容正确论文撰写水平及规范化程度应用及创新性论文评阅教师评阅给予评价和修改意见。学生根据评阅教师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由指导老师同意方可进行论文检测。

六、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整篇学位论文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20%及以下,可直接进行答辩;

   (二)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20%-30%,需要进行修改,经过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三)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30%以上的要推迟答辩。

   ()对毕业论文的检测结果及处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进行申诉。具体遵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会由学院统筹,各专业负责组织实施,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6位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设主席1人、秘书1人。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30分钟,学生准备好PPT自述提纲,答辩中学生要使用多媒体进行自述,自述一般在15分钟左右,答辩评委在学生自述后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情况进行提问。同时要求各专业建立基础题题签库,每位学生通过抽签的形式,回答2个问题,指导教师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时,应注意不问提示性问题,也不对其它提问作解释。

   (为加强毕业论文完成质量,答辩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一名评委打分低于60分,则该生答辩成绩为不及格。

    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拟定

   ()毕业论文的拟定成绩采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拟定成绩须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给出的评语,以及答辩的情况进行评定,力争反映学生真实的业务水平。毕业论文的拟定成绩分布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其中各部分成绩比例分配大致为:优秀不大于15%,良好占35%—40%,中等占25%--30%,其余为及格和不及格。

   ()校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按《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执行

    九中止毕业设计(论文)继续进行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可取消学生继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资格,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1.对于重新选题并重做毕业论文工作的学生,按照毕业论文的各环节要求开展。若毕业论文工作剩余时间未达到毕业论文工作总时数的2/3,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须取消其继续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的资格。

2.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累积达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时数的1/3,指导教师须能向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佐证材料。

3.在阶段性检查中,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的进度严重滞后,以目前工作状态无法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4.其它未尽事宜。

   ()取消毕业论文工作资格及答辩资格的学生,学校将删除其当前学期毕业论文教学任务,须与下一年级重新进行毕业论文工作。

    十、附则

   (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进行解释。

   (二)其它相关事项参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等10项规范的通知》(校教字〔2013〕11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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