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要求
政治:25,外语:25,专业课:60,总分:270。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内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除携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政审表、缴费凭证外,还需准备以下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专业 | 单考考试 | ||
资格审查 | 笔试 | 面试 | |
法学 | 3月28日(星期二)8:00-8:30 1#319 | 3月28日(星期二)9:00-12:00 1#327 | 3月29日(星期三)10:00开始 1#314 |
应用心理学 | 3月28日(星期二)8:30-8:30 1#319 | 3月28日(星期二)9:00-12:00 1#327 | 3月28日(星期二)14:00开始 1#301 |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上表。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笔试总分为180分,外语测试总分为70分,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复试总成绩的达标分数线为210分,笔试达标分数线为108分,外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总分的达标分数线为102分。
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严格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按排序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五、复试缴费
所有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次,且须通过网银缴费(不收取现金)。网银缴费请登录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
2.考试费收费起始时间:2017年3月27日-4月7日,逾期复式阶段收费系统将自动关闭。
3.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院系名称选人文学院、确保考生姓名、证件号码正确无误(缴费时,类型选择“身份证”,“姓名”填写参加复试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填写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本校教工与本校学生须用工号、学号登录,其他考生须用身份证号注册登录。
六、复试体检
所有考生需携带体检表参加体检。
1.体检时间:
2017年3月20日至 4 月7日 上午8:00-11: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体检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医院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下载体检表格并认真填写,附一寸彩色照片(附件2)。
(2)抽血检验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0:00 。
(3)抽血检验当天早晨须空腹,最好前一晚9 :30之后不进食(可适量饮水)。
3.体检费 90元。
七、复试细则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测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可参照研究生院发布的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面试
1.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及考核要求
(1)考核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素质与能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奖等;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④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⑤心理健康状况考核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具体考核办法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情况、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
⑦人文素养;
⑧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学位复试内容
专业学位面试内容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察,以及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3)要求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当场独立为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打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外语测试的内容及要求
外语测试主要包括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各专业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要求和评分标准,评委并当场给出分数。
八、其他
(一)硕士报名现场确认期间,系统提示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试阶段,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将不予拟录取。考生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交到学院教务办。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中的任意一项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5.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四)复试笔试中的考场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执行。
(五)举报电子信箱:jimingxia@hrbeu.edu.cn;举报电话:0451-82569513;人文学院教务办公室受理举报事宜。
(六)本细则的解释权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附件 1.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2.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健康检查表
3. 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