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行2019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发展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认真贯彻学校《关于进行2019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充分运用学院自主权,作好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
二、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不含高级讲师和高级实验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请人需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3.有较好的科研课题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能够支持和资助硕士生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4.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也可申报硕士生导师,在满足基本条件(除职称要求外)的基础上,其申报条件由各学院自定。此条是我校硕士生导师遴选改革试点,暂不适用于学位点合作单位人员及其他外单位人员。
三、关于硕士生导师素质能力的要求
新增硕士生导师应有明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三年内取得了较丰富的科研成果,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为研究生讲授专业或专业基础课程的能力;
2.近三年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或在CSSCI期刊发表2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译著)1部。
注:申请人所发表学术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须为其博士生导师;出版专著(译著)为第一作者。
四、申请第二、第三专业的基本条件
1.现为我院硕士生导师。
2.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3.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毕业生,且培养质量较好。
五、校际合作单位及其它外单位兼职人员导师遴选
校际合作单位及其它外单位兼职人员必须是我校的兼职教授。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时间计算截至当年的8月31日,院士除外)。
3.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讲师和高级实验师除外)。年龄为45周岁以下者(含45周岁,时间计算截至当年的8月31日),必须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
4.有明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近3年内取得了较丰富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公开发表指有正式出版刊号的学术期刊,已经录用但尚未发表的不计)。
六、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导师遴选申请,打印申请表经个人签字后连同佐证材料于6月6日上午下班之前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登陆的网址:http://yjs.hrbeu.edu.cn/具体操作见附件)。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