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本科在线教学工作学生考勤及课堂管理规定

时间:2020-03-10作者:人文学院文章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浏览:943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在网络远程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规定制定依据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考勤规定》、学校关于远程教学相应工作通知以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手册(2018版)》中相应规章制度。

第三条 考勤计算办法:累计旷课按实际课程学时计算。

第四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网络课程学习,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除病假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病假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先后经辅导员、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准假。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课论处: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二)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三)请假理由及所附证明有虚伪不实情况者,则请假无效。

第六条 考勤工作:

(一)相应课程的考勤工作,由本门课程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勤,任课教师可指定1-2名上课学生为考勤员,协助开展考勤工作,建议选任各班核心班委(班长、团支书、学委)为考勤员;

(二)学院统一制定了《人文学院本科生网络课程考勤表》(见附件1),主要记录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任课教师在课后要及时将上课情况如实记录在册并按时汇总,在网络授课工作结束后,上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存档;

(三)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各门课程考勤工作;

(四)违反考勤规定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报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 课堂管理:

(一)上课学生应确保有能完成远程网络上课的上网终端(电脑、平板电脑等),并确保网络通畅;

(二)上课学生应按照《人文学院2020春季学期课表(网络授课)》(见附件2)内容,熟知自己课表并及时加入任课教师成立的QQ群、微信群等课程交流群,及时关注群内通知;

(三)上课学生应最少提前2天,依据本人课表,下载(或登录)相应的网络授课平台系统(我院教师选用的网络授课平台有:超星、智慧树、雨课堂、腾讯会议、腾讯课堂、中国大学MOOC)。并做好相应平台的实名注册工作,上课时网名须标记为“学号+姓名”的格式如“20191311XX李某某”,以便于任课讲师开展教学及考勤工作;

(四)各门课程考勤员要及时提醒、督促选课同学及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

(五)课堂上,上课学生应营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展现我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到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做到提前5-10分钟进入网上课堂,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认真听课,做好笔记,杜绝课堂随意说话(发文字弹幕)、打瞌睡、吃东西、接打电话、顶撞任课教师等行为。未经任课老师允许,不得将课堂授课内容的截图或视频发至网络。上课时,学生还应当遵守国家相应的网络管理规定;

(六)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的课堂管理工作;

(七)如有违反课堂纪律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报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人文学院。

附件1:人文学院本科生网络课程考勤表.xls

附件2:人文学院2020春季学期课表(网络授课).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