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0-04-27作者:人文学院文章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浏览:2206

为保证学院正常教学秩序,营造安全工作环境,确保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重在防范”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系、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 建立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师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主管领导;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 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

5.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领导”,系、室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应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维护保养制度,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切实做到仪器设备帐与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无故流失。

6.建立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公室、教研室、信息资料中心、电子阅览室要对本单位的所管辖区域做到责任到人。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 健全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8.学院党政公章,各部门公章等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9.学院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校安全委员会。

10.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由相关人员负责,视情节给与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