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主题:迈向数字时代的民法
主讲人:王利明
主持人:郑莉
与谈人:房绍坤 王歌雅
讲座时间:10月14日14:30—16:30
讲座平台:启航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与腾讯会议
会议ID:894 834 607
主办单位:科学技术研究院
承办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报告人简介: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从事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商法理论、司法改革等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等国家级课题7项。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300多篇学术论文。论著先后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五次、二等奖一次,并先后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第四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十三卷)荣获第八届中国软科学奖特别奖。领衔主编的《中国民法典释评(十卷本)》荣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
讲座提要:
迈进数字时代后,数字财产的无形性,对传统民法“物必有体”的观念提出了挑战。由于数据财产产生的无限性、财产与人格权益的融合、财产形态作出“物债二分”的困难、利用的非排他性等原因,需要针对数字权益转换解释范式,构建数据财产等新型财产的权利体系。在数字时代,由于交易的客体、方式和内容等发生了变化,合同法中典型合同规则也应当随之发展。针对数字社会人格权益内容的扩张,新类型人格权益不断涌现,人格权益利用与行使方式的多样化等,必将促进人格权法的不断完善。民法需要从注重有形财产保护到注重无形财产保护,构建对数字权益的有效保护规则。在价值理念方面,应当既注重意思自治也注重维护人格尊严。